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非禮女下屬罪成 《東方》前主管囚21周

非禮女下屬罪成 《東方》前主管囚21周

東方報業集團兩岸新聞組主管,屢次對未過試用期的女下屬掃臀摸背非禮,早前被裁定六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日斥責他利用上司身份,一而再、再而三非禮女下屬,對她造成「噩夢式的影響」,判處監禁21周,但准許保釋等候上訴。現已離職的主管隨後在法庭內,與妻子相擁而哭。


被告溫日文(36歲)判刑前已被還柙兩周,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聞判後,神情冷靜。審訊期間,他一直由當值律師代表,昨改聘資深大律師清洪代為求情。辯方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在上月19日被法庭裁定罪成後,已即時被僱主終止合約,對已在該集團工作10年的他而言,是十分大的打擊及懲罰。


擁有良好背景及家庭的被告,獲妻子、姊妹及親戚等撰寫求情信,大讚被告顧家及負責任。與被告相識10年的妻子透露,被告在集團工作10年,由初級記者逐步升職至主管級。被告雖已離職,但兩名前上司及數名前同事亦有為他寫求情信,指被告勤奮好學,受大部份同事愛戴,是下屬眼中的好上司。

官指「噩夢式的影響」
此外,辯方亦呈交兩個分別在辦公室及港鐵發生的非禮案例,認為法庭可作參考,判處14至28日監禁。但裁判官認為,被告利用上司身份,一而再、再而三在女事主未過試用期時非禮她,對她構成「噩夢式的影響」,較港鐵非禮案造成的滋擾更大,故即時監禁是唯一考慮,終判他入獄21周。


被告聞判後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並獲裁判官批准,不過保釋金須由原先的3,000元,加碼至兩萬元,其間被告不能離港。


事發於2012年5月至8月間,女事主(24歲)在大埔東方報業中心八樓辦公室內,五次在通道揀選圖片時,遭從後走過的被告以手指橫掃臀部非禮。被告又曾趁指導女事主寫稿時,摸背及按胸圍扣數分鐘。


案件編號:FLCC34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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