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淫三少女 救生員囚32月

淫三少女 救生員囚32月

救生員透過手機交友程式,結識三名分別12歲至14歲的少女,聲稱可以介紹援交客人,相約少女以「試鐘」等理由為藉口,兩周內分別五度與三名少女性交。


救生員在區域法院承認控制他人賣淫及非法性交共六項控罪,昨天被判囚兩年八個月。


專家報告指出,被告何兆偉雖然(21歲)沒有顯著的精神或心理問題,但是為人短視,思想負面。法官在判刑時指出,被告為了一己私慾犯案,視受害少女為性工具,更曾經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與少女性交,令少女面對懷孕或感染性病的風險。


被告在去年5月14日至5月25日期間,先後以試鐘、測試床上功夫和教授安全性行為等籍口,與三名女事主性交。


案件編號:DCCC7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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