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受害人窮追 擒偷拍警

受害人窮追 擒偷拍警

中年已婚警員於休班期間,在港鐵太古站用手機偷拍上班女侍應的裙底春光,遭女侍應揭發窮追,最終被現場另一名休班警員制服拘捕。偷拍警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違公德罪,裁判官蘇惠德慨嘆現今每個人手中都有手機,手機形同犯罪工具,令偷拍案件漸趨普遍。

被告保釋候判

被告楊永明(45歲)服務警隊19年。他原本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昨日開審,但獲控方改控有違公德罪後,改口認罪。他現獲准保釋,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本月28日判刑。裁判官強調即使首次違法者,也有機會判監。


辯方指被告有焦慮問題,弟弟有精神病,母親有高血壓,岳母有腎病,被告需照顧家人。


去年10月16日下午近4時,事主(24歲)在港鐵太古站下車,登上扶手電梯,其間感到腿部有手指狀物體橫掃,受驚下馬上轉身,發現被告正手持一部手機,並準備逃走。事主窮追不捨,最終在另一名休班警員協助下制服被告。事主搶去被告手機,發現內有她的裙底片段,片長一分鐘。


案件編號:ESCC4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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