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星期三

積犯出獄後再呃九途人手機

積犯出獄後再呃九途人手機

男積犯多年來不斷利用途人善心,以藉口騙去手機及金錢,刑滿出獄後仍繼續以身試法,去年再訛稱遺失財物及銀包,借去九名途人共九部手機及千元現金後,逃之夭夭,最終卻因在紙張上遺下指紋,被警方確認其身份並緝拿歸案,他昨日被判囚一年。


以虛假個人資料博取信任

被告李偉雄(35歲)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九項盜竊罪,控方指他以往有11個犯罪記錄,包括6個盜竊案底及4個涉及不誠實罪行的記錄。


案發於去年2月15日至7月8日,被告先後在觀塘、將軍澳及元朗多處,向八女一男途人聲稱自己將財物遺留在的士上,要求事主借出手機或金錢讓他展示給父母看,以掩飾遺失財物一事。


被告得手前,會以不同方法博取事主的信任,包括聲稱會給事主500元作回報、以手提遊戲機作抵押,甚至將虛假的個人資料,如地址及身份證號碼寫在紙張上,交予事主。但當他取得事主的財物後,便會逃去無蹤。


其中四名事主分別借給被告70元至700元不等。警方終憑在紙張上套取的指紋,確認被告涉案而拘捕他。


案件編號:KTCC44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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