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會僭建獲續契
位於新界東北的粉嶺高爾夫球會,被傳媒揭發有四組違規僭建物,面積多達4.5萬平方呎,卻獲地政總署於15年前續簽地契時「明益」,准許保留違規但「已存在的構築物」,被斥自相矛盾。屋宇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高球會有四組僭建物,分別是高球會會所旁一個面積約1萬平方呎的有蓋發球區、一個5千平方呎的蓄水池、另外兩組則位於西北面,被設置為工場。
根據地政總署與高球會1999年簽訂的地契,條款列明可保留「已存在的構築物」,但另一條款列明規定所有構築物須符合《建築物條例》,前後矛盾。地政總署昨回覆強調,根據簽訂地契時的文件,容許保留當時已存在的構築物,而地契亦無樓面面積限制;但這不影響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對有關違規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高球會透過AWTC公關公司回覆指球會正了解事件,暫無資料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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