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前顧問李鍔否認七項非禮
香港大學文學院前院長、香港可持續發展教育學院教育建設委員會主席李鍔,數年前任職香港城巿大學及一間教育機構期間,涉嫌多次非禮兩名女下屬。李鍔被控七項非禮罪,昨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否認全部控罪。控方將安排證人在屏風後作供,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25日預審,批准李鍔以2萬元保釋。
報稱學校顧問的被告李鍔(73歲)是教育界名人及太平紳士。控罪指他於2007年至2010年間,在香港怡東酒店地庫雙城吧、香港萬麗海景酒店的萬麗咖啡室,以及灣仔盧押道一間酒吧內,先後五度非禮事主X。
涉向女下屬吻臉摸臀
被告另被控於2010年3月至10月間,在香港城市大學辦公室內,先後兩度非禮事主Y。據悉,有人涉嫌撫摸事主的臀部及吻臉,並在工作期間以下體磨擦事主臀部。
被告於60年代在香港大學考獲文學碩士,後在倫敦大學榮獲哲學博士,至95年更在英國金斯敦大學取得名譽教育博士。李鍔一直投身教育事業,在80年代曾出任香港大學文學院院長,其後曾任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院長,及澳洲南昆士蘭省立大學副校長。他於1997年至2003年任職訓局執行幹事,但被指濫用公帑、用人唯親及處事不公。至2006年,被告與教育界人士成立社區學院,專攻副學士課程,其後曾出任城市大學專上學院高級顧問,及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等職務。
案件編號:ESCC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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