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星期三

擬規管兒童乘私家車 無坐安全椅列違法

擬規管兒童乘私家車 無坐安全椅列違法

現時本港法例規定,私家車後座若未有配置兒童座椅,後座小童只須使用成人安全帶,安全成效存疑;運輸署擬修例限制後座兒童也必須使用兒童座椅,最快2015年實施,近十萬家庭受影響。有車主指屆時兒童不能坐無配置兒童座椅的「順風車」,有擾民之嫌。


記者:馬志剛 韓耀庭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梁德輝表示,現行有關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早於80年代訂立,3歲或以下小童如坐在私家車前座或後座,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若後座無安裝兒童座椅,便不受條例規管,使用一般安全帶即可。


梁指,汽車製造商進行安全測試時,以成人體形作為安全帶測試的標準,故身高不足的小童使用成人尺碼安全帶,「安全帶會勒住面同頸,束縛效用存疑」。署方擬收緊法例,要求私家車後座兒童,必須使用符合規格的兒童安全座椅,署方已向交通諮詢委員會、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等提出建議。


其他車種不受影響

署方參考全球17個海外地區做法,又徵詢本港醫學界意見,普遍支持根據身高和年齡作限,遂提出四個方案制訂法例準則,分別為「1.35米或8歲以下」、「1.4米或9歲以下」、「1.45米或10歲以下」,以及「1.5米或11歲以下」,現階段只考慮針對私家車修例,其他車種不受影響,將於今年第二季左右進行車主意見調查。


梁德輝指,法例通過後最快2015至2016年才能實施,預計受影響有車家庭達7.5萬至9.9萬個,而所受影響只是付款購買合適兒童安全座椅,估算從孩子出生到法例所限年齡為止,支出介乎4,000至1.4萬元左右。他提醒,以往孩子不時會乘搭親友順風車,惟立法後若親友座駕無合適座椅,便只能另選交通工具。


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認同修例可更有效保障兒童的安全,且認為「1.35米或8歲以下」方案較為適合,「有啲香港女士唔係咁高大,1.4米呢個高度同體形已可用安全帶。」


車主馬先生的私家車後座加添了兒童座椅供兩歲半兒子使用,但批評新例實施後再不能乘坐朋友沒裝兒童座椅的順風車,做法相當擾民,認為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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