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律師多金句:大劉不等於劉鑾雄
華置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涉賄賂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案,歷時逾半年的庭審昨結束。劉、羅二人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全盤否認指控,堅持絕無證據證明二人涉賄。大劉的代表律師明路義更指,歐「友好手冊」內出現的「大劉」二字並不一定等於劉鑾雄,「2,000」加剔號也不一定等於2,000萬元賄款收妥,質疑廉署人員自行猜想。
大劉繼續未有現身,女友呂麗君則全身素黑,如常到庭。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強調不希望裁決受政治、輿論和社會壓力影響,望法院公平審理。明路義指,起訴書帶偏見,並無足夠證據證明劉涉賄。書內述說劉、羅認識歐文龍的過程,及以2,000萬元賄款換取涉案土地的發展權,全無實證支持,質疑全屬控方「理所當然」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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