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港廟宇收入相差2,000倍 沙田車公年搵1,400萬

港廟宇收入相差2,000倍 沙田車公年搵1,400萬

神仙也分貧與富,華人廟宇委員會管轄的25間廟宇,每年收入超過3,000多萬元,當中佔約四成來自善信奉獻的香油錢。不過廟宇都有「貧富懸殊」情況,收入最高的廟宇是香火鼎盛的沙田車公廟,一年收入1,400多萬元;收入最少的是長洲洪聖廟,一年收入僅6,400多元,兩者相距逾2,000倍。


記者:麥志榮

本港有25間廟宇由法定機構華人廟宇委員會負責管理,當中不包括黃大仙祠等由民間機構自行營運的廟宇。

香油錢佔收入四成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華人廟宇委員會2012至13年度總收入為3,140多萬元,其中香油錢約1,370萬元,佔整體收入約四成;廟宇合約管理費為1,690多萬元;售賣紀念品等其他收入約77萬元,而總支出為1,600多萬元,包括營運開支及廟宇維修費用,盈餘則達1,500萬元。每年盈餘會按華人廟宇基金規例,用於投資以增加基金收入。


25間廟宇中,收入最高的是沙田車公廟,2012至13年度收入為1,400多萬元;其次是每年開庫的紅磡觀音廟,收入為680多萬元;第三位是大坑蓮花宮,收入為320多萬元。至於收入最少的廟宇,撇除因太偏僻已關閉而零收入的熨波洲大王爺廟,長洲洪聖廟一年收入只有6,400多元,平均每天收入只有17元。

3年接46宗管理投訴
曾德成指在過去三年,委員會接獲的投訴共46宗,內容主要涉及負責管理廟宇的機構或司祝的工作,例如有關購買司祝的貨品或服務,共22宗;涉廟宇的運作、收費、開放時間或廟殿擺設,共24宗。


委員會收到投訴後,會按投訴人提供的資料就投訴作出調查,如投訴成立,委員會會向相關的人士提出改善建議、發出警告或作懲處,或要求廟宇改善服務。政府當局已開展華人廟宇條例的檢討工作,並正徵詢法律意見,計劃在2014年向立法會匯報檢討結果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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