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局掩蓋的問題 - 范克
李飛在討論英治過渡至特區時期,無不強調北京在香港民主進程上的角色,認為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是建基於中央政府授權,香港回歸祖國、推行一國兩制,和按照《基本法》建立民主政制,最終達至普選。李飛亦認為,香港的民主政制,不宜過於激進,否則將會造成動盪,損害港人利益,因此即使那些對香港民主持最激烈批評態度的人,其實都是目前政制的得益者。所以香港民主政制「以保持社會穩定為導向,循序漸進,穩步推進民主的方針」是正確的。言下之意就是北京在推動香港民主政制上,沒有過錯,只是香港人不理解北京的苦心,不理解北京以大局為重。
從大局出發,細節的問題就不存在。《基本法》中對「廣泛代表性」的定義,本身就是活的:從第一屆特首選舉的800人,到今日的1200人,雖然比例不變,但足以證明這個的定義是可以改的。只是按李飛的講法,活的變成死的,提委會的構成必須與今日的選委會完全一致,這項細節不是一項問題,香港人須要探討的,不是提委會的組成方式或者大細,而是提委會怎去按「民主程序」提名。
不過提委會構成這項細節,本來就有很多問題存在。既然選委會可以改變人數,變成1200人,何解提委會的構成就不能改變?進一步而言,就梁振英上任後的民情和政局來說,選委會的構成是否真的具有廣泛代表性,是應該受到質疑。因為就結果來看,梁振英上任後的香港反而更加動盪,而政府不願聽取民意的情況比上兩屆政府更多。
如果選委會真的「廣泛代表性」,選出來的特首是有代表性,試問過去兩年,會有可能每隔數月就有萬人上街示威和集會嗎?選委會中的多數,乃至行會中的多數、立法會中的多數,所有支持梁振英政府施政的,在這一刻都變得不廣泛,甚至成為了香港的少數。選委會的構成缺乏民主要素,所以才有梁振英這個惡果的誕生,如果提委會與選委會構成是一樣的,一個不民主的提委會又怎可能按民主程序來進行提名?不解決提委會的問題又怎去解決民主程序提名?
被大局掩蓋的問題,除了提委會外,還有「愛國愛港」。比起過往一些京官或者建制中人的陳腔濫調,李飛這次的「愛國愛港」是有依據的。他認為一國兩制要成功,特首就必須要愛國愛港,中央亦不可能任命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他搬出鄧小平在1984年對愛國愛港人士所作出的定義:「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梁振英就任特首以來,香港是不是穩定,相信北京有所耳聞。最近香港電視發牌風波,完全是梁振英一手搞出來。過去兩個月累計有多少人參與示威,有數字可以看到;是否對香港的繁榮有所損害,單是左右香港免費電視的發展,相信已經阻礙香港的經濟發展。那按鄧小平的言論,梁振英算不算愛國愛港?算的話,那就是鄧小平的言論自相矛盾,或者「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是謊話;不算的話,就是選委會選出了一個不愛國愛港的特首,那愛國愛港還是不是當選特首的必要條件?
范克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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