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不滿被納郊野公園範圍 西灣村民鐵網封路

不滿被納郊野公園範圍 西灣村民鐵網封路

即將被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的大浪西灣西灣村,反對的村民昨起逢周一至周五封堵入村道路抗議,阻止外人進入,更不排除未來連周末假日都封村。雖然被封的麥理浩徑路段部份位於私人土地,但政府曾表示按普通法公眾有通行權,業主不能阻止。有專業團體批評政府卸責,未有確立公眾的通行權。


記者:林偉聰

西灣村即日起封村,村長黎恩昨親自與村民在入村的路上架起鐵絲網,又圍封路旁的農地,確保無外人可入村。他指首階段會先在平日全日封村;周六、日及公眾假期就會如常開放,相信對行山人士影響不大。


黎恩指今次採取首階段行動,全因政府「一意孤行」將西灣納入郊野公園範圍,不顧村民發展意願,又稱「要封村佢哋都唔想」,希望旅客體諒。他強調今次行動是長期抗爭,不排除將行動升級,「永久封村都唔出奇」。早前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動議將西灣從《郊野公園令》中剔除被否決,黎指村民已申請司法覆核,正等候排期。


今次村民封堵的道路為麥理浩徑第2段的一部份,是進入西灣村的唯一通道,上月樂施會舉行毅行者活動時,村民亦在此封路,令大會被迫改道,最後村民登報道歉。雖然這段麥理浩徑有部份穿過私人土地,但在封村線後仍有一大段路位於官地上,村民令公眾完全無法使用,有霸佔官地之嫌。

公眾有路徑使用權
其實立法會02年2月曾就行山徑上的私人土地問題向政府查詢,時任規劃地政局局長的曾俊華當時表明:「根據普通法,如果長期以來公眾一直使用某條路徑而土地的業權人不表反對,則公眾可推定已有該條路徑的通行權。如果公眾對路徑有通行權,土地業權人便不能阻止公眾在有關路徑通行,也不能向有關人士收取通行費用。」

換言之即使道路在私人土地,公眾應仍有權使用。被問到有否與業主訂立路權協議,曾當時就指行山徑以沿用已久的路徑連接而成,故並無與業主訂立協議。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事件暴露郊野公園設計的缺陷,批評政府推卸責任,明知有被封路風險,卻未有確立公眾對行山徑的使用權。黎認為即使在普通法下公眾有使用道路的法理依據,但面對封村,公眾仍處於弱勢,「無行山人士會為咗用條路去法庭打官司,成本實在太大」。


黎指政府應利用此契機,與全港行山徑上的私人土地的業主訂立路權協議。關注大浪西的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周月翔亦要求政府盡快釐清公眾對路段的使用權;地政總署截稿前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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