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政府難向聯合國交代

政府難向聯合國交代

聯合國今年3月限港府一年內書面交代符合國際公約的真普選方案。交代限期將至,人權監察將會向聯合國提交民間影子報告,批評政改諮詢文件「距離普世價值好遠」,刻意迴避選舉權及國際標準等關鍵議題;若港府否定公民提名並繼續沿用小圈子提名委員會,便違反國際公約。

3月到期交報告
香港70年代跟隨英國履行《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今,由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定期審議其人權狀況。今年該會特別敦促港府遵照委員會詮釋公約的文本訂立真普選方案,一年內提交跟進報告。文本訂明提名門檻必須合理,而非阻止別人參選的關卡,更不應因其政治取向而剝奪參選權。


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指,政改諮詢文件迴避了多個關鍵議題,包括選舉權、普及而平等、公民權利的定義。究竟《基本法》所指提名委員會須按「民主程序」提名,會否及如何跟隨國際標準?文件隻字不提,「政府根本唔想引起討論,諗住自己決定」。


莊強調按國際標準,民主程序的原則必須最終讓選民有真正選擇,「民主唔係喬曉陽所講少數服從多數,仲要顧及人權」。雖然公民提名並非達至真普選的唯一方法,但「當你冇公民提名,又鍊住提名委員會,好大機會符合唔到(公約)」。聯合國專家今年初在日內瓦質詢港府會否遵循上述本文,莊指當時出席的本港官員沒直接回應,僅重申循序漸進等原則,「國際專家一問,你冇答,佢哋心中有數,所以要一年內交跟進報告。3月好快到,我估政府冇乜嘢講,淨係話諮詢緊,行貨都交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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