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讓非會員擺酒 馬會涉違例

讓非會員擺酒 馬會涉違例

受政府私人遊樂場地契約限制的馬會,為非會員提供婚宴服務,只比會員貴一成「加一」服務費,即可享用不同廂房,加錢也可以安排與小馬合照,或已違反地契。地政總署指會展開調查,馬會未就事件回應。

與雪特蘭小馬合照
有線電視昨日報道,馬會接受非會員預約在沙田(圖)及跑馬地馬場的婚宴服務,收費每席大約9,000至1.3萬元,提供中西式的宴會,預訂沙田馬場婚宴更可有專車接送,賓客200人以上可享場地佈置套餐或以優惠價9,000元與雪特蘭小馬合照。


有線扮作非會員的顧客,在電話向馬會查詢預訂婚宴的資格,接線生指即使不是會員也可提供餐飲服務,與會員的唯一分別是會收取「加一」、即10%的服務費。


審計報告早前指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下,會所不能向公眾提供收費服務,而馬會的例子正是違反這個原則。


地政總署回覆指,馬會在表面上已違反契約,現正展開調查。馬會向有線電視書面回覆指,只為馬會會員提供婚宴、私人派對用途,對於有非會員曾在馬場擺酒,馬會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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