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籲辦民宿 發展郊野公園

籲辦民宿 發展郊野公園

新界原居民常提出,一旦鄉村納入郊野公園範圍,丁權等發展權全部會被剝奪;但有環保團體近日指出,原居民的鄉村納入郊野公園後,依然可享有建屋及發展的權利,更提出若在郊野公園內辦民宿,也是另一種發展模式,舉例指如台灣的民宿便值得參考,關鍵在於適度發展的原則。


政府無相關政策

不少村民曾表示,私人土地被納入郊野公園等同凍結丁權,固有利益被侵犯,甚至要在郊野公園範圍內營運生意也極為困難。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周月翔認為,新界村民可能誤解郊野公園條例,她指其實不少高生態地方可與團體合作辦不同類型的發展,例如塱原濕地就與環團合作變成候鳥棲息地及水稻田產地,也等同另類的原居民產業發展。


周月翔表示,政府的確不肯澄清郊野公園內有哪些活動可批准,但辦民宿絕對是一個可考慮的方向,「好似郊野公園內有好多露營地點一樣,只要數量適合、做好少少排污設備,其實係改善咗郊野公園嘅功能」。不過,有村民則指政府現時並沒有相關政策,辦民宿也容易墮入無牌經營的陷阱,遭當局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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