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泰華僑被騙財 法援拒助追討

泰華僑被騙財 法援拒助追討

近年網上詐騙集團肆虐,受害者飽受金錢及精神損失,一名泰國女華僑全部家財被騙,縱使騙徒其後被拘捕,警方亦成功追查疑屬事主的被騙款項,但接收相關款項的公司提出抗辯,聲稱款項屬投資,事主須透過民事追討,法援署卻懷疑事主涉及不法勾當,拒絕其法援申請,令她再一次受到傷害。有法律界人士指,法援署拒絕理由不合理。

滙款被指涉及非法勾當
被騙的泰國女華僑倪女士,去年9月在網上認識一名自稱在港工作的姓趙內地男子。趙聲稱在一間與中國政府有關係的投資公司工作,是某部門主管,未幾二人展開網戀。兩個月後,趙向倪聲稱收到內幕消息,知道有一個高回報的投資基金,佯稱中國政府需賄賂香港政府官員,哄騙倪出錢投資,倪不虞有詐,先後四次合共匯款10.6萬美元(約82.68萬港元)到本港,趙其後得知倪已無力再出錢後即告失蹤。


倪知受騙後,先後向泰國、香港及台灣報警。台灣警方今年9月成功偵破這詐騙集團,拘捕姓趙等多名涉嫌騙徒。港警亦追查到相信是倪的被騙款項,發現款項匯到一間本港公司賬戶,警方凍結該筆款項。但警方根據處理證物的程序,加上涉案公司聲稱該款項屬投資,倪須透過民事追討。


由於倪已被騙去積蓄,無力聘請律師,遂向法援署申請法援。但法援署指倪涉嫌與涉案人士行賄港府官員,涉及非法勾當,拒絕其法援申請。倪不滿:「我受騙,已經無錢,要經常由泰國來香港跟進事件,還要借錢打官司追討公道,香港政府無理由讓一個善良的人再受一次傷害!」她已就法援署決定提出上訴。


法援署回應稱,該署認為申請人一開始所參與的投資計劃已是違法勾當,以公帑資助申請人追回款項是不合理及有違公眾利益。由於申請人已提出上訴,該署不作評論。警方指該案列作「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警方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稱,法援署拒絕申請不合理,因案中所指的賄賂勾當不存在,倪亦無動機賄賂官員,倪匯款予涉嫌騙徒只為取得較好的投資回報,「這完全跟賄賂等勾當無關」。他提醒跨境網上騙案受害人應找相關司法地區的法律界人士協助,以民事追討被騙款項。

倪女士被騙事件簿
2012年9月


倪女士在網上認識一名自稱在港工作的姓趙內地男子,倪抵受不了趙的熱烈追求與對方展開網戀





11月


趙向倪聲稱收到內幕消息,有一高回報的投資基金,哄騙倪出錢投資,倪不虞有詐,先後四次共匯款82萬元到香港匯豐銀行





2013年1月


趙知道倪再無能力匯款後即告失蹤,倪始知被騙,先後向泰國、香港及台灣警方報案





9月


台灣警方偵破這跨國詐騙集團,拘捕趙等多名騙徒,本港警方亦追查到懷疑屬倪女士的被騙款項匯到一間香港公司戶口





10月


涉案公司聲稱款項是投資,倪須透過民事追討,但法援署以倪涉不法勾當而拒絕其法援申請





11月


倪就法援署決定提出上訴,正等候上訴結果





資料來源:倪女士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