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209刀斬死女友案重審

209刀斬死女友案重審

新移民懷疑同居女友偷漢,憤而以209刀斬死她,三年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他昨天上訴得直,推翻定罪,案件發還重審。上訴庭指若陪審團在考慮裁決時,接納了不應被採用的證供,會對新移民不利,定罪亦因而不安全和不穩妥。

原審使用傳聞證供
上訴庭指控辯雙方在原審時,大量使用傳聞證供,包括死者楊秀瑜(35歲)的前夫和情夫曾引述楊生前提到,上訴人梁耀強(43歲)脾氣暴躁等供詞。即使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曾多次重申,該些傳聞證供不能用以證明證人所言的真實性,但上訴庭認為,基於庭上的供詞,以及法官的指引,難免令陪審團感到混亂。


上訴人於原審時承認誤殺,不被控方接納下受審。他指2009年4月與楊移居香港,4個月後卻發現楊戀上他人,更在長沙灣青山道家中偷情,遺下用過的安全套。


同年9月12日他質問楊,遭反唇相稽,於是在「火遮眼」下用菜刀斬死楊。翌日情夫無法聯絡楊後報警,警方在單位內發現楊的屍體。她全身有209處刀傷,其中70處於頭及面,部份深至入骨。


案件編號:CACC3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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